导读:铂科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7 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 座13F 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杜江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6 人,代表股份202,272,8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8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 188,798,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5 人,代表股份13,473,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 人,代表股份13,797,75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 323,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 人,代表股份13,473,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54,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0%;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弃权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72%;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5%;弃权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202,124,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5%;反对141,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弃权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9,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1%;反对141,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1%;弃权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议案2.02、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202,119,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 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4,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8%;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议案2.03、审议通过了《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202,054,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9,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2%;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5%;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议案2.04、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02,120,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5,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59%;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2.05、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202,049,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5%;反对219,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4,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4%;反对219,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6%;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2.06、审议通过了《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02,049,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5%;反对2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 弃权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4,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8%;反对2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1%;弃权9,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议案2.07、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202,052,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1%;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7,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29%;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5%;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议案2.08、审议通过了《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02,049,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5%;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4,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8%;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议案2.09、审议通过了《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02,122,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4%;反对14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6,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6%;反对14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1%;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议案2.10、审议通过了《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202,119,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 弃权4,8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4,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0%;反对14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弃权4,8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议案2.11、审议通过了《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表决情况:同意202,05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4,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49%;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4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5,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4,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11%;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5,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50,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5,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5%;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50,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0%;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4,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5,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75%;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4,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 股股票 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53,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4%;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弃权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8,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8%;反对21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5%;弃权4,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 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4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22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 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05%;反对22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弃权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八)逐项审议《关于修订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8.01、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51,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11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76,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4%;反对11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6%;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8.02、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54,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4%;反对114,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7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4%;反对114,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6%;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8.03、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51,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9%;反对11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76,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4%;反对11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6%;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九)逐项审议《关于就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
议案9.01、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825,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6%;反对443,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4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49%;反对443,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61%;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9.02、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781,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2%;反对446,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0%; 弃权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06,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12%;反对446,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2%;弃权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6%。
议案9.03、审议通过了《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755,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反对513,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7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75%;反对513,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5%;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议案9.04、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788,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4%;反对44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8%; 弃权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13,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80%;反对44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1%;弃权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9%。
议案9.05、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8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4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弃权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06,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6%;反对46,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弃权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84,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反对4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弃权4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09,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1%;反对4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3%;弃权4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185,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4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弃权43,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1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7%;反对4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弃权43,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050,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1%;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9%; 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5,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5%;反对218,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5%;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 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3,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53%;反对54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8%; 弃权44,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13,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53%;反对54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8%;弃权44,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梦源、曹倩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