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百普赛斯: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6 月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5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5 月28 日至2025 年6 月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6 月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监事会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三)2025 年6 月12 日,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6 月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6 月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6 年6 月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 名激励 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 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081 号),公司2025 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高于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77.9580%,未达到归属条件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6039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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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 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此外,因公司2025 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高于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为77.9580%,未达到归属条件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本次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 属/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权益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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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归属期/行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行权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行权相关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