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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导读:宏柏新材: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6-07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5,16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34%;林庆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上述股份为林庆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146,70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5.22%)、控股股东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742,413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5.04%),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795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0.40%)。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均受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控制,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综上,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0,626,075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31.01%。?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0.0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庆松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林庆松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林庆松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2,615,160股
持股比例0.3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615,160股

注:持股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林庆松2,615,1600.34%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116,742,41315.04%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118,146,70715.22%
纪金树3,121,7950.40%
合计240,626,07531.01%

注:持股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实际控制人、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林庆松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5月8日
减持数量65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5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65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13.07~13.07元/股
减持总金额8,495,50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8%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8%
当前持股数量1,965,160股
当前持股比例0.25%

注: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72,827,700股进行计算;原计划减持比例系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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