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易事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交易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上午 9:15 至2026 年6 月26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 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435 位,代表股份589,795,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8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328,240,47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32,073,5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3776%,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回购股份。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 位,代表股份数545,698,8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56%。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列席本次会议, 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 位,代表股份44,096,91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205%。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陈特律师、高铭泽律师出席本次股东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议
1、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880,6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493%;反对10,77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77%;弃权1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28,0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03%;反对10,779,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64%;弃权1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988,4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676%;反对10,65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68%;弃权1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5,8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18%;反对10,656,6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06%;弃权1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6%。
3、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828,6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405%;反对10,84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1%;弃权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76,0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338%;反对10,847,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74%;弃权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8%。
4、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768,0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303%;反对10,9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04%;弃权1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表决结果:同意578,882,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497%;反对10,5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9%;弃权3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30,2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52%;反对10,568,8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40%;弃权3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8,784,2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330%;反对10,52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8%;弃权4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631,6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44%;反对10,520,6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60%;弃权4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6%。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津 (贴标准>的议案》)
子议案9.1 董事长、总经理(时任)何佳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67,857,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310%;反对11,38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7%;弃权4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1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799,2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98%;反对11,38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58%;弃权4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4%。
子议案9.2 董事(时任)牛鸿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156,2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265%;反对11,12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3%;弃权5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1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03,6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77%;反对11,125,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10%;弃权5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
子议案9.3 董事(时任)林茂亮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157,0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267%;反对10,98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4%;弃权6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04,4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95%;反对10,984,6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54%;弃权6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2%。
子议案9.4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时任)赵久红先生2025 年度薪酬 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赵久红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77,517,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228%;反对11,0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81%;弃权6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994,2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66%;反对11,006,0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33%;弃权6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1%。
子议案9.5 独立董事王兵先生2025 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202,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344%;反对11,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1%;弃权4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50,3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323%;反对11,118,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53%;弃权4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4%。
子议案9.6 独立董事(时任)关易波先生2025 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303,5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515%;反对10,94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2%;弃权5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6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150,9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576%;反对10,947,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23%;弃权5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6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1%。
子议案9.7 独立董事(时任)林丹丹女士2025 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223,4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379%;反对11,10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1%;弃权4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70,8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82%;反对11,106,3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80%;弃权4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8%。
子议案9.8 独立董事(时任)王卫永先生2025 年度津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78,239,1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406%;反对10,94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2%;弃权60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9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86,5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34%;反对10,947,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23%;弃权60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4%。
公司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对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302,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8818%;反对12,19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8%;弃权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1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150,318 股,占该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63%;反对12,195,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82%;弃权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