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心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5年9月2日注销),于2025年9月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
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2024年11月28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4年11月29日注销),于2024年8月30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32,137.72万元,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止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 4,268.80 | 4,122.58 | 96.57 | 已结项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17,140.38 | 14,106.57 | 82.30 | 2026年06月30日 |
| 3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4,230.00 | 1,908.57 | 45.12 | 2026年06月30日 |
| 4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100.00 | -- |
| 合计 | 37,639.18 | 32,137.72 | -- | -- |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根据审议结果调整后的金额。注2:“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已于本年度3月份结项,因该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建筑工程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此公司在该项目结项后继续通过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该部分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后续募集资金投入规划等,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6月30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研发中心项目 | 2026年06月30日 | 2027年12月31日 |
| 2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2026年06月30日 | 2027年12月31日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现阶段,“研发中心项目”整体投资进度约为82.30%,已完成研发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外立面装修等主要工程部分,目前尚处于内部装修方案的设计论证和研发设备供应商筛选阶段。“研发中心项目”作为公司重要的研发平台,对实验室环境、办公空间的功能性与专业性要求极高,室内装修布局较为复杂,而近年来,农药化工行业政策变化对行业准入、产品标准及合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行业政策的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农药研发、试验、登记等规范要求,该等行业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研发战略规划、研发投资计划、储备在研项目等均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公司综合考量“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场地布局、研发设备选型、研发环境条件、团队配置以及内部装修方案等重要因素,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装修方案和装修施工节奏以及后续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计划等进行合理调整,确保“研发中心项目”专业化、标准化、高质量的建设水平,因此公司本次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调整。
2、调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现阶段,“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整体投资进度约为45.12%,已完成该项目“场地购置”(注:已由购置、租赁方式改变为自建方式,下同)对应场地的主体建设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等主要工程部分,目前该项目对应的场地尚处于内部装修方案和营销数字化软硬件部署方案的设计和论证阶段,除“场地购置”实施内容外,该项目其他实施内容如终端营销内容、培训服务内容(基层服务)、营销信息化建设尚在实施阶段,基于近年来市场竞争格局和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情
况,公司动态调整新产品上市推广节奏,合理控制新产品推广的费用投入,确保新产品上市及营销费用投入等适应市场变化,该项目中的终端营销内容等费用投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延后,因此公司本次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调整。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经审慎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项目有关实施计划正在有序进行。
四、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现阶段,“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前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客观实际,公司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变动,审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节奏。若未来有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进行审慎、充分的研究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判断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有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判断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无异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判断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和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蒲贵洋耿玉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