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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导读:剑桥科技: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情况: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 桥科技”)于2026 年1 月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基金”)与 其参股公司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芯光电”或“标的公司”)签 订《可转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扬中基金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 借款人民币8,000 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 年2 月1 日,年固定利 率3%。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2026 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 债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 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 源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

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经扬中基金与镭芯光电协商,决定提前将原协议项 下全部借款,即人民币8,000 万元,一次性转为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转股价 格参照协议中镭芯光电新一轮股权融资的价格,豁免原协议中的价格折扣安排。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所处的激光器件行业需求波动、竞争加剧,或标的 公司产品技术迭代落后于行业导致产品滞销,可能使其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同时, 行业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也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 司的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 年1 月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扬中基金与其参股公司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扬中基金向镭芯 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民币8,000 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 年2 月 1 日,年固定利率3%。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2026 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 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 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扬中基金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 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镭芯光电应最晚于2027 年2 月1 日一次性向扬中基金 清偿。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扬中基金已于2026 年1 月21 日与镭芯光电正式签 署《可转换借款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即按约定履行借款发放等相关义务。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鉴于自《可转换借款协议》签署后镭芯光电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市场认可度 持续提升。为简化合作结构、降低双方管理成本,并进一步巩固双方长期稳定的 战略协同关系,经扬中基金综合评估,对原协议项下的债转股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1、提前将原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即人民币8,000 万元,一次性转为对镭芯 光电的股权投资;

2、转股价格参照协议中镭芯光电新一轮股权融资的价格,豁免原协议中的 价格折扣安排。

近期,镭芯光电已完成新一轮股权融资并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债转股事项, 并于2026 年6 月25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领取了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新一轮股权融资及债转股完成后,镭芯光电的注册资本由863.4719 万元 增加至1,357.3609 万元,扬中基金占其注册资本的金额由142.5180 万元增加至 215.1534 万元,持股比例由16.5052%下降至15.8509%。

三、本次债转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转股事项涉及的标的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激光器件、光电子器件等核心 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生产的CW DFB 激光器产品为公司高速光模块产 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2024 年度至2025 年度,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反映其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尽管净利润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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