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葫芦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葫芦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811.9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5,103.97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7月3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6年6月25日归还1,186.45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188.07万元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 |
| 药品研发 | 5,000.00 | 3,894.71 | 77.89% |
|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 | 4,103.97 | 4,112.46 | 100.21%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2.60 | 100.04% |
| 合计 | 15,103.97 | 14,009.77 | -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发展存在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88.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188.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王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