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光防雷: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 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获2026 年5 月7 日 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 年5 月7 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具体内容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 本326,019,466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6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16,311.46 元,送红股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6,019,46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1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44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32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款0.016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号08*****02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天宇路19 号中光防雷证券事务部
邮编:611731
咨询联系人:李雯
咨询电话:028-61545795
传真:028-8784353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