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派瑞: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集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地点:西安市锦业二路13 号公司2#楼大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公司代理董事长白杰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139,322,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383%。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734,4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3,587,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2%。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748,3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9,16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20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87,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2%。
2、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 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7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 反对1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2,5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0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1%;反对1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076%;弃权2,5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7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 反对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12,5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0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1%;反对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292%;弃权12,5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7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 反对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12,5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0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1%;反对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292%;弃权12,5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0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7%; 反对1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53,5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3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917%;反对1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880%;弃权53,5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5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 反对1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44,9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6,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486%;反对1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986%;弃权44,9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1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弃权53,7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470%;反对1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311%;弃权53,7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6,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 反对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52,8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235%;反对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617%;弃权52,8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7.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0%; 反对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弃权52,8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344%;反对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507%;弃权52,8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7.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4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0%; 反对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弃权52,8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344%;反对1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507%;弃权52,8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8%。
7.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3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6%; 反对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弃权53,8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5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097%;反对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76%;弃权53,8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
7.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3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 反对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弃权46,6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61,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340%;反对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97%;弃权46,6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2%。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151,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0%; 反对1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弃权52,6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76,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556%;反对1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311%;弃权52,6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治林、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 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