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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导读:协创数据: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6-10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总股本48,936.3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鉴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万元,按照假设测算发行价格为

217.5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则发行数量约为3,677.1465万股,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发行在本预案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438.39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02.16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25年度增长60%、40%及20%的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34,612.0848,936.3052,613.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800,000.00
假设一: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万元)116,438.39186,301.43186,30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万元)113,502.16181,603.45181,603.45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3.813.5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3.713.4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3.813.5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3.713.45
假设二: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万元)116,438.39163,013.75163,01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万元)113,502.16158,903.02158,903.02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3.333.10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3.253.02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3.333.10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3.253.02
假设三: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万元)116,438.39139,726.07139,72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万元)113,502.16136,202.59136,202.59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2.862.6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2.782.5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3.382.862.66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3.292.782.59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进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协创数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数据存储拓展升级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增强公司运用资金的灵活性,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方面

公司已组建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核心团队,团队成员在质量控制、产品研发及生产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5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1,775人,其中研发人员416人,占员工总数的23.44%。研发人员中本科164人、硕士27人、博士2人,形成了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公司已在东莞、合肥、深圳、上海和杭州设立专业化研发基地,研发团队涵盖结构、硬件、软件、算法等多个专业方向。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增强了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展开,公司在算力服务、数据存储等领域已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团队,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高效推进和顺利实施。

(二)技术方面在算力服务领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迭代升级算力服务平台,已实现异构算力纳管与多用户租赁、算力资源实时调度、主流AI模型适配及高速网络运维调优等核心能力。公司自研的FCloud智能体训推创新平台已正式上线,面向具身机器人、生物制药、芯片制造、金融等领域提供训推服务支持;FCloudOmniBot全栈式具身智能机器人开发平台亦已上线,能够为机器人开发企业提供从数据采集及管理、仿真、模型训练到推理服务部署的端到端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子公司奥佳软件已获得英伟达NCP(NVIDIACloudPartner)高级别认证资质,在AI算力租赁和云计算服务方面具备与英伟达直接合作的资质和能力。上述技术储备为公司智算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数据存储领域,公司深耕行业近二十年,在存储模组及设备的研发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公司及子公司已在数据存储领域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涵盖移动硬盘防摔结构、NAS网络存储器、服务器过压保护电路、硬盘保护结构、电路板散热结构、数据存储终端固定装置等多个技术方向,已形成覆盖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类的产品体系。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向产业链前端延伸,通过子公司协创芯片(上海)有限公司在存储芯片封测相关环节

进行了技术布局,已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及多项授权专利。公司依托在存储模组制造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体系,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三)市场方面在算力服务领域,公司已在北京、上海、乌兰察布、廊坊、广州、深圳、宁波等多地部署并运营算力中心,重点服务于头部互联网公司模型训练推理、自动驾驶、生物医药等领域客户。公司算力业务在手订单充裕,合作客户涵盖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大型通信运营商、国有AI算力平台及专业算力服务商等,客户基础稳固,为智算中心建设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数据存储领域,AI算力爆发、数据量指数级增长及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共同驱动存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长期聚焦智能存储领域,已构建覆盖SSD、内存模组等主要品类的产品体系,与联想集团等头部客户保持近二十年的持续合作,同时与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及海外存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广泛的客户资源与渠道网络,可快速对接市场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稳定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未来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核心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产品矩阵结构实现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效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持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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