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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爱司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

其中: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C 座2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 人,代表股份47,378,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6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37,1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8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 人,代表股份10,219,7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 人,代表股份9,879,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5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 人,代表股份304,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 人,代表股份9,574,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94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7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14%; 反对1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8%;弃权83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反对1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681%;弃权8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1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9%; 反对1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5%;弃权83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931%;反对1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733%;弃权8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1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9%; 反对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弃权83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931%;反对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632%;弃权8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2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0%; 反对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弃权83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1,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32%;反对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632%;弃权8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80%; 反对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4%;弃权83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反对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782%;弃权8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 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 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 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80,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82%;反对9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11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487,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21%; 反对1,0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9%;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42,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6%;反对1,0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501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 发行数量

9.03 募集资金用途

9.04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488,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17%;

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弃权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87%; 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4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87%;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91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87,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21%; 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弃权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42,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6%;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913%;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4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87%;反对1,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91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会议同时听取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范文辉、尹雯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