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持有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33,245,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3%。本次股份质押前,万怡投资已质押29,555,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36%;本次股份质押后,万怡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33,155,83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7293%,占公司总股本的5.25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81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1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240,678,446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415%,占公司总股本的38.1392%。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万怡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3,600,000 | 否 | 否 | 2026年6月24日 |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 | 10.8284% | 0.5705% | 公司及关联公司自身经营 |
(二)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 33,245,833 | 5.2683% | 29,555,833 | 33,155,833 | 99.7293% | 5.2541% | 0 | 5,000,000 | 0 | 0 |
|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573,483 | 32.8932% | 207,522,613 | 207,522,613 | 99.9755% | 32.8851% | 64,410,000 | 207,522,613 | 49,419 | 50,870 |
| 合计 | 240,819,316 | 38.1616% | 237,078,446 | 240,678,446 | 99.9415% | 38.1392% | 64,410,000 | 212,522,613 | 49,419 | 50,870 |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如出现提前解除质押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用于自身及关联公司经营所需。预计还款来源: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二)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所致诉讼被司法划扣及和解支付款项余额11,042.7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清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也未能履行其在该等事项发生
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的承诺。和升集团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款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如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
3、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股份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此前万怡投资向质权人侯某某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因万怡投资等与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临海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其中的5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5.0395%,占公司总股本的0.7923%。被冻结股份可能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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