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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导读:*ST东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 年7 月 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3,893,751.63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为281,427,809.0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9,286,558.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74,481,667.58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 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同时,公司最近连续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北京德皓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7 月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发函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283,893,751.63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427,809.0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9,286,558.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74,481,667.58 元;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002,686.52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0,565.6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 月29 日、4 月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 产经营秩序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 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 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 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于7 月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涨幅偏离幅度累计超过12%,股 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二)业绩亏损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283,893,751.63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427,809.0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9,286,558.4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74,481,667.58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3 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6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三)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北京德皓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 司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均为负值, 且北京德皓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 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六)项“最近连续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 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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