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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导读:依米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26.1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937,706股,每股发行价格

17.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219,1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6,248,844.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0,354.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5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5月28日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1B062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依米康19,378.1517,826.72
2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依米康6,453.165,295.2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依米康8,000.007,375.12
合计33,831.3130,497.04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6CDAA1B0780),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18.5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926.13万元(含尚未扣缴的印花税

7.63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19,378.1517,826.72327.42327.42
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6,453.165,295.201,470.051,470.05
合计25,831.3123,121.921,797.471,797.47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7.47万元中包含截至2026年6月3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115.96万元,未到期的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金额426.85万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金额共计542.81万元,需待票据到期或实际款项支付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24.8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

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不含税)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费用(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471.7037.7437.74
2会计师费用80.1933.0233.02
3律师费用52.8337.7437.74
4其他费用(注)20.1712.5420.17
合计624.88121.03128.66

注:其他费用中本次置换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7.63万元,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扣款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该款项待申报且扣缴后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手续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26.13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26.13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6CDAA1B0780),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依米康截至2026年6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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