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卓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长期管理结构考虑,公司拟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