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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武汉天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301127证券简称:武汉天源公告编号:

2026-056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4,075,277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

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967,191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自2026年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5,502,085.99元/671,108,086股*10=0.37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7999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74,075,277股*10=0.37832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78326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78326。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转股起止时间为2024年

日至2029年

日,自2026年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2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6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一致,均为674,075,277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5,502,085.99元/671,108,086股*10=0.37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8,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341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29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8*****126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08*****238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408*****031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7.14元/股调整为

7.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6年

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74,075,277股*10=0.378326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7832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78326。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咨询联系人:邓玲玲咨询电话:027-82867011传真电话:027-82867011

八、备查文件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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