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浩欧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6证券简称:浩欧博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3,585,59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3,585,59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495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495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谢爱香
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谢爱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关于选举JOHNLI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467,787 | 99.7297 | 是 |
| 1.02 | 关于选举张扬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467,887 | 99.7299 | 是 |
| 1.03 | 关于选举袁长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467,787 | 99.7297 | 是 |
| 1.04 | 关于选举谢爱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500,783 | 99.8054 | 是 |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选举肖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43,468,680 | 99.7317 | 是 |
| 案 | ||||
| 2.02 | 关于选举彭建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467,780 | 99.7296 | 是 |
| 2.03 | 关于选举钱世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3,467,780 | 99.7296 | 是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关于选举JOHNLI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93,873 | 95.6555 | 是 |
| 1.02 | 关于选举张扬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93,973 | 95.6592 | 是 |
| 1.03 | 关于选举袁长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93,873 | 95.6555 | 是 |
| 1.04 | 关于选举谢爱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626,869 | 96.8723 | 是 |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选举肖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94,766 | 95.6885 | 是 |
| 2.02 | 关于选举彭建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 2,593,866 | 95.6553 | 是 |
| 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钱世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93,866 | 95.6553 | 是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