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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福蛋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导读:欧福蛋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文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0,758,6925.24%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刘文不高于2,689,6731.31%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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