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汤姆猫:关于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导读:汤姆猫:关于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70.27%、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49.7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89.8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金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科”)、绍兴上虞时代 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广场”)、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州哲信”)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5974800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ZHHT26000259748005 号)、《最高额抵押 合同》(公高抵字第ZHHT26000259748004 号);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奋 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奋勇”)此前已与民生银行分次签署了《最 高额质押合同》(公高质字第ZHHT25000036135001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公 高质字第ZHHT25000089181007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2 月27 日、 2025 年7 月1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关于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基于以上合同签署,上述全资子公司(即担保方)为公司(即被担保方)在 民生银行(即债权人)申请的综合授信借款提供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形式在内的复合担保,其中:质押物为江西奋勇持有的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脉阳光”,港股股票代码:02522.HK)的100 万股港

股股票及200 万股内资股权;抵押物为时代广场、杭州哲信持有的部分自有房产, 以上担保对应的债务本金余额为不超过1.48 亿元(即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为1.48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接受全 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体间的担保,不属于对上 市公司体系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已在子公司层级履行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7 年6 月12 日

(三)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e 游小镇门户客厅2 号楼4 层401

(四)法定代表人:朱志刚

(五)注册资本:351,581.0939 万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音像制品 复制;音像制品制作;网络文化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游艺娱乐活 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音像制品出租;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 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体育保障组织;文艺创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 育咨询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担保双方的关系:各担保方均为被担保方的全资子公司。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8,405.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2,060.0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6,471.1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41,525.94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345.7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92,619.14 万元,利润总额为-116,117.7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418.64 万元。(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1,844.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9,277.3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5,334.7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9,393.8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2,567.50 万元;2026 年1-3 月,公司的营业收 入为23,841.95 万元,利润总额为4,304.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074.71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九)其他情况: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担保的债务为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的1.48 亿元综合授信借款)涉及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59748003 号)

担保方/保证人:广州金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生效后主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授信债务期限 为一年。

担保金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对应最高债权本金为不超过14,8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ZHHT26000259748005 号)

担保方/抵押人:绍兴上虞时代广场商贸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抵押物:担保方持有的自有房产

年。

担保期限:自担保生效后主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止,授信债务期限为一

担保金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对应最高债权本金为不超过14,8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 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 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ZHHT26000259748004 号)

担保方/抵押人: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抵押物:担保方持有的自有房产

年。

担保期限:自担保生效后主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止,授信债务期限为一

担保金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对应最高债权本金为不超过14,8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 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

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四)《最高额质押合同》(公高质字第ZHHT25000036135001 号)

担保方/出质人:江西奋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质押物:担保方持有的一脉阳光100 万股股权(港股股票)

担保期限:三年(实际以债务人最终履行的债务期限为准)

担保金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对应最高债权本金为不超过6,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 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五)《最高额质押合同》(公高质字第ZHHT25000089181007 号)

担保方/出质人:江西奋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质押物:担保方持有的一脉阳光200 万股股权(内资股权)

担保期限:三年(即债权确定期间,实际以债务人最终履行的债务期限为准)

担保金额: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对应最高债权本金为不超过15,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 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 事项,不属于对上市公司体系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 升上市公司整体融资信用水平,帮助上市公司顺利完成借款融资,保障公司日常 经营以及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含对上市公司体系内主体的担保,不包括上市公司接受担保)为131,675.77 万元(含5,084.00 万美元和97,080.6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70.27%;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5,776.86 万元(含5,084 万美元和81,181.7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71%。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9,4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形。(上述财务数据涉及的汇率换算基准日期为2026 年7 月3 日,1 美元对 人民币6.8047 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金科、时代广场、杭州哲信、江西奋勇与民生银行签署 的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