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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导读:长盛轴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1 日、2026 年7 月2 日、2026 年7 月3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注意到市场上关于机器人相关热点概念的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润 滑轴承及高性能聚合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自润滑轴承、高性能改性工程 塑料及氟塑料制品。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在具身智能零部件领 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1%),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7 月1 日、2026 年7 月2 日、2026 年7 月3 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注意到市场上关于机器人相关热点概念的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润 滑轴承及高性能聚合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自润滑轴承、高性能改性工程 塑料及氟塑料制品。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在具身智能零部件领 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1%),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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