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南新材: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6 月4 日,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6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程序与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 年12 月5 日至2026 年6 月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
有9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1、有4 名核查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到公司首次披露本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实及本人确认,其仅知悉公司存 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意向,对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实施时间等关键内幕信 息均不知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公司公开信息及 个人自行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 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前述4 名核查对象中有3 名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激励计 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3 名人员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
2、其余5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述核查对 象确认,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 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 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 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