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正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6 年7 月3 日(周五)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 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 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艾缇亚(上海)制药有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授权许可及合作 协议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产品独家授权许可及合作协议的 公告》,已登载于2026 年7 月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 年7 月20 日(周一)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 区外沙路46 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已登载于2026 年7 月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