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马钢股份: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导读:马钢股份: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裁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本公司持股26.89%的参股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马能源”)的通知,金马能源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信阳钢铁金 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金港”)收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6)豫1503 破申6 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信阳金港为公司参股公司金马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金马能源持有信阳金港70%股权,公司持有金马能源26.89%股 权。目前,信阳金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已经停工停产,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且审计资料显示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认为信阳金港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6 年6 月29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许昌市 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信阳金港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MA9FY26493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百领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6.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第三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于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期间,信阳 金港营业收入约人民币0.49 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人民币1.06 亿元(未经 审计)。

9.股权结构: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3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金马能源已于2025 年度对信阳金港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鉴于 失去对信阳金港的控制权,于2026 年6 月30 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目前,金马能源向信阳金港提供的贷款共约人民币18.96 亿元,其中 16.06 亿元由信阳金港提供资产抵押。为维护合法权益,金马能源将依法向破 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就抵押资产优先受偿。

2.本公司以持有的金马能源26.89%股权比例按权益法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信阳金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因受结合破 产清算进展、抵押资产处置及债权受偿情况等因素影响,尚需结合清算程序推 进情况审慎测算,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本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信阳金 港破产清算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