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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导读:安妮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235,证券简称: 安妮股份)股票于2026 年7 月2 日和2026 年7 月3 日连续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25 年12 月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 与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世天安”)签署了《关于厦门安妮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关于厦门安妮股 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2026 年3 月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转让 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备性核对,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8 日、2026 年3 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晟世天安询问,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正在 有序推进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 及最终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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