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苏大维格: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已投项目、储备项目、专业团队等资源,加快推动公司在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投资”)与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格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0万元,认购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10.2302%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基金已于2026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增加有限合伙人并变更部分认缴出资额,重新签署了《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19,55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6,170万元人民币,其中:除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外,有限合伙人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3,9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普通合伙人苏州顺融泽实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250万元增加至27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比例由10.2302%调整至7.6423%。
(一)本次新增认缴规模占基金总规模超过10%的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本次变更后,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本次新增合伙人并变更部分认缴出资额事项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K4MT3998
基金认缴规模:26,1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288号苏州数智影视文化产业园14号楼3层302
基金管理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主要认缴情况如下:
| 合伙人 | 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比例 | 出资方式 | 承担责任方式 |
| 普通合伙人 | 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0 | 1.0315% | 货币 | 无限责任 |
合伙人名称或
企业名称
| 合伙人名称或企业名称 | 住所或经营场所 | 证件名称及号码 | 注册资本或出资额 |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南通宝月湖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福路79号1幢1606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D337JY8Y | 人民币100,000万 | 深圳新产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有限合伙人 |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4,000 | 15.2847%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有限合伙人 | 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11.4635%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有限合伙人 | 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11.4635%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有限合伙人 | 南通宝月湖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 | 11.4635%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有限合伙人 | 苏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7.6423%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有限合伙人 | 其他有限合伙人 | 10,900 | 41.6510% | 货币 | 有限责任 |
| 合计 | 26,170 | 100.00% | |||
三、本次合伙协议签署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他各方经充分协商后重新签署《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新合伙协议对原合伙协议未有实质性修改,公司认缴出资额以及享有的各项权利未发生变化,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本次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与风险控制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2、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