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宝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二拍再次流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证券简称:*ST宝馨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二拍再次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二拍的三笔拍卖再次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类型 | 拍卖起始时间 | 拍卖截止时间 | 拍卖人 | 拍卖情况 |
| 江苏立青 | 9,000,000 | 4.86% | 1.25%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2日10时 | 7月3日10时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二拍 |
| 2,300,000 | 1.24% | 0.32% | 无限售流通股 | 7月2日10时 | 7月3日10时 | |||
| 501,714 | 0.27% | 0.07% | 无限售流通股 | 7月2日10时 | 7月3日10时 | |||
| 合计 | 11,801,714 | 6.37% | 1.64% | - | - | - |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三笔二次拍卖的股份再次全部流拍。此次二拍流拍的股份经与靖江市人民法院沟通,法院表示已给债权人发了抵债通知书,询问是否进行抵债。根据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苏1282执2947号)显示,若各债权人同意
以二拍流拍价2.21元/股接受上述股份财产,需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申请执行人和质押权人公司表示需要开会讨论,靖江市人民法院表示如果申请执行人和质押权人不同意以此价格抵债后续大概率将进行变卖此三笔股份。
三、后续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或变卖的具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立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85,1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1%。同时因江苏立青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持有公司2,618,800股股份,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87,72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合计比例为26.07%。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后续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被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类型 | 拍卖或变卖起始时间 | 拍卖或变卖截止时间 | 拍卖或变卖人 | 类型 |
| 江苏立青 | 4,000,000 | 2.16% | 0.56%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10日10时 | 竞价周期60天,若有人竞价则开启24小时倒计时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变卖 |
| 14,600,000 | 7.89% | 2.03%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13日10时 | 7月14日10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一拍 | |
| 5,500,000 | 2.97% | 0.76%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13日10时 | 7月14日10时 | |||
| 5,500,000 | 2.97% | 0.76% | 无限售流通股 | 7月13日10时 | 7月14日10时 | |||
| 4,240,000 | 2.29% | 0.59%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13日10时 | 7月14日10时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二拍 |
| 股东名称 | 被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类型 | 拍卖或变卖起始时间 | 拍卖或变卖截止时间 | 拍卖或变卖人 | 类型 |
| 3,500,000 | 1.89% | 0.49% | 首发后限售股 | 7月30日10时 | 7月31日10时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一拍 | |
| 9,100,000 | 4.92% | 1.26% | 首发后限售股 | 8月15日10时 | 8月16日10时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一拍 | |
| 合计 | 46,440,000 | 25.09% | 6.45% | - | - | - | - | -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其他说明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