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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士:亚士创能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

导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庭外重 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491.49 万元。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 年4 月修订)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 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3,892,211,109.79 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324,181.58 元,总负债4,054,475,902.24 元,其 中短期借款1,539,681,870.83 元,金融债务逾期532,353,034.17 元,应付账款 751,224,415.5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增 加,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 被司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誉造成不利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 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供应链”)、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士漆”)向上海庭外重组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 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为顺利推进庭外重组事项,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 庭外重组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 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荐独立重组顾问、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 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 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 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 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向重组中心提交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能、亚士供应链、亚 士漆重组项目申请材料,并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 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5 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 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6 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 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7 号)、《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庭外重 组通知书》((2026)上海庭外重组008 号):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 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提供的庭外重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上述重组申请符合 《上海庭外重组中心庭外重组办理规程》(以下简称《办理规程》)规定的受理 条件,重组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后续公司将开展独立重组顾问推荐工作,并经重组中心确定本项目独立重组 顾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庭外重组的原因及目的

受市场波动,以及自身新建工厂投资过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 步陷入困境,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为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士节

能、亚士供应链、亚士漆向重组中心申请了庭外重组,并获得了重组中心受理。

同时,公司存在大量债务逾期及大量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具体如下:

(一)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部分表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亚 士创能2025 年度合并利润表发生净亏损-1,380,575,436.89 元,2025 年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余额为-64,914,890.81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2,389,408,871.29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98,263,533.27 元,其中受限余额 为83,619,257.77 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525,910,714.94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余额为117,871,012.07 元。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383,214,089.73 元的银行借款已逾期。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士创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3,892,211,109.79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6,324,181.58 元,总负债4,054,475,902.24 元,其中 短期借款1,539,681,870.83 元,金融债务逾期532,353,034.17 元,应付账款 751,224,415.5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近年来,因部分借款、商票及应付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被诉案件增加, 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若相关情形未能改善,可能导致资产被司 法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正常经营及商誉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5 年底,公司及下属约40 家子公司共开立结算账户211 个,目前可 正常使用的账户48 个,因诉讼事项被保全冻结的账户163 个,累计保全冻结金 额7,731.51 万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货币资金余额9,828.75 万元,累 计保全冻结金额占期末货币资金78.66%。

截至2026 年3 月14 日,公司作为被告人、被执行人的未决案件共485 起, 包括尚在审理中及已判决未清偿案件,金额合计125,518.26 万元。其中,金额 大于300 万元的未决案件37 笔,假定以原告诉讼请求和申请执行金额为最大风

险敞口,且债务清偿日均假设为2026 年12 月31 日,如利息计算至预计清偿日, 则最大风险敞口为11.6 亿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多起债务纠纷导致股份被司法拍卖,具体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013、014)、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01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 股份至50%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4)、《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 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办理规程》相关规定,公司将配合重组中心开展独立重组顾问推荐、 协商及后续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相关工作。本次庭外重组申请的受理不代表 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能否与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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