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969 号
关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72 号;
朱保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监。
高秀炳,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经查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南都)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1 月30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亏损8.9 亿元至12.5 亿元。4 月24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24 亿元至28 亿元。4 月29 日,ST 南都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6.4 亿元。ST 南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 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ST南都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 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 条、第5.1.1 条、第6.2.1 条、第6.2.5 条的规定。
ST南都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4 条、第4.2.2 条、第5.1.2 条的 规定,对ST南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12.3 条、第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 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南都、朱保义、高秀炳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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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南都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 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 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ST 南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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