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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芝: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导读:

美芝股份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23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伏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何伏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 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应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申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 嘉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美芝股份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

美芝股份 ATIO

附件:

董事长何申健简历:

何申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10 月出生,大学本科 学历,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曾任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 总站科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道路客运与驾培管理科科长,佛山市南海区公 交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申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026 年5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不受上述纪律处分 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嘉炜简历:

徐嘉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生,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学历。现任广东南海数字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 新基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 理,佛山市南海大业信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南海区睿城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佛山市南海怡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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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南海 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徐嘉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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