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到第五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 二到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相关股份不满足归属条件, 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到第五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60.6235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到第四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0.8825 万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51.506 万股。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9 月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9 月3 日至2021 年9 月13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21 年9 月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9 月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9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9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2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经 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55 万股 调整为1,553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68 人调整为4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1,274.79 万股调整为1,272.79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280.21 万股,预留 比例为18.04%,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确认2021 年9 月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9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41.34 元/股调整为41.09 元/股;并确定以2022 年9 月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0.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0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 予价格由41.09 元/股调整为41.02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37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95.2625 万股;因员工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89.327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归属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6 年7 月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到第五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到第四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到第五个归属期 760.6235 万股,预留部分第二到第四个归属期190.8825 万股,合计作废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1.506 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事项。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03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648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05 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183号”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430号” 《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45,855,591.46元、 2,376,629,657.36元、2,456,196,486.62元、2,891,950,112.03元、3,609,338,576.55 元,不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至第五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不满足: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 于87亿元;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2021-2025年度, 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至第五个归属期的合计760.62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应予作废。
2、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03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648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05 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183号”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430号” 《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45,855,591.46元、 2,376,629,657.36元、2,456,196,486.62元、2,891,950,112.03元、3,609,338,576.55 元,不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至第四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不满足: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87亿元;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2021-2025年度, 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至第四个归属期的合计190.88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应予作废。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 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同意公司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1.506 万股。
公司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 年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