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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导读: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电城市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对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审慎分析,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 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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