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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公告

导读: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 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60,892,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 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112,229.94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 为30,269.62 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5 月17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天健验〔2023〕3-19 号《验资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 2024 年6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 年7 月9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7,639.81 万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 年8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 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 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6 年5 月29 日、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759.19 万 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6)。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变更情况

2026 年3 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 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 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 经济地位原则”在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础上重新核算,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按协议约定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该项目的变更情况,为更谨慎地反映募投项目实际效益,公司对该项目 预计效益进行重新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5.92 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

部收益率税后为5.83%。

调整后: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5.81 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 部收益率税后为5.88%。

调整后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三、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效 益测算调整事项经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 次会议、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 的效益测算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调整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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