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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导读:

证券代码:688072证券简称:拓荆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

57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
1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176,830.11150,000.00150,000.00
2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9,208.19200,000.002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110,000.00105,825.24
合计496,038.30460,000.00455,825.24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注2: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作出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相关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或支付费用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对应主体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根据内部资金管理规定相应的审批权限人员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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