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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

10.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交易时间买卖情况成交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变动比例(%)
王根九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集中竞价交易买入3,191,68010.45-14.002.42
王凤仙2026年7月7日集中竞价交易买入241,20013.61-13.930.18
王健业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6日集中竞价交易买入1,416,30011.40-13.651.07
王悦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6日集中竞价交易买入1,757,76010.43-13.661.33

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股份,股东用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

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

10.00%,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06,670股,持股比例为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13,610股,持股比例为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以上4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根九无限售流通股2,329,3801.765,521,0604.18
王凤仙无限售流通股1,435,1001.091,676,3001.27
王健业无限售流通股917,1900.692,333,4901.77
王悦无限售流通股1,925,0001.463,682,7602.79
合计6,606,6705.0013,213,6101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和王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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