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7 月7 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 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欧新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69 人,代
表股份1,347,869,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1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 人,代表股份 1,135,722,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3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股东663 人,代表股份212,147,0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18%。
4、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候选人、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毕洪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1,095,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7555%;反对16,715,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2%;弃权5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58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383%;反对16,715,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44%;弃权5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毕洪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7,541,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56%;反对280,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议案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振、聂小雪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