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7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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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二)下午
点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大会须知和表决办法
(三)逐项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 2 |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七)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复会,宣布会议结束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概况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中意宁波生态园投资建设“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三期项目”,并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及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亿元,包含土地出让金、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投资类型 | □新设公司□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其他:_________ |
| 投资标的名称 | 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三期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103.00亿元(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自筹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股权□其他:______ |
| 是否跨境 | □是√否 |
(二)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性质:地方政府派出机构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滨海新城兴滨路
号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二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性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王鉴营业期限:
2016-03-18至9999-09-09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滨海新城兴滨路
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海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86.79%股权,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54,754.97万元、净资产为1,151,495.8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7,549.70万元,净利润为11,313.18万元。
目前,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4%股权,与公司存在租赁等业务往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拟投资新建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三期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 投资类型 | √投资新项目 |
| 项目名称 | 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三期项目 |
| 项目主要内容 | 主要生产产品线包括:BUMP、2.5D、FC类、WB类等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1,030,000(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
|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元) | 1,030,000(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
| 项目建设期(月) | 预计96个月,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建设、梯次投产。 |
|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 √是□否 |
(
)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或新设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拟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引入合作方组建合资项目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等途径)建设投资项目。
(
)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公司将尽快推进股东会审议、协议签署及后续项目落地等工作。
(
)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目前下游行业对高端芯片的需求供不应求的趋势愈发明显,公司作为国内中高端先进封装的供应商之一,有必要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在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方面进行规划与布局。本项目将进行战略性布局,重点聚焦于处于行业前沿地位的先进封装工艺,并将技术推进产业化落地,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端芯片产业规模化发展,进而满足我国高端芯片下游市场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高端芯片封装领域的研发能力及落地产业化能力。本项目一方面为公司新型高端产品的研发、检测提供更有利的保障,深化公司在晶圆级先进封装领域的业务布局,及时把握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和高端芯片封装国产替代的良好机遇;另一方面,本项目将助力先进封装芯片的国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确保我国芯片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不涉及既有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微电子高端集成电路IC封装测试三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
亿元
3、项目内容:项目依托公司现有技术实力,以及目前市场有效需求和项目单
位现有生产基础来设计,引进行业内高精尖技术、生产人才,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研发平台及先进封装产线,主要生产产品线包括:
BUMP、
2.5D、FC类、WB类等。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拟入驻的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安全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及生态园环保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商业计划书执行,达产后应达到或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甲丙双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上级政策项目,并在股权合作、标杆项目、装修、研发、人才(就业)、贴息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同时积极协助乙方完善项目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员工宿舍、停车场、双电路供电等)。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壹式陆份,各方各执贰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的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公司中高端封测产能将得到提升,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巩固公司先进封装领域的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支撑本项目顺利开展的财务基础,本次投资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逐步投入,对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达产后,有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资产回报率。但在项目未来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推进进度、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该风险可能影响公司前期投入资金的回收及预期效益的实现。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用地需通过法定“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尚需完成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若遇政策调整、审批受阻或评审未通过等情形,项目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监管政策、市场需求波动及技术迭代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投资计划推进不及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
(四)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存在资金筹措不及预期、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实际投入金额低于预期等风险,进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若项目后续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且建成后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与财务风险。
(五)投资协议中涉及的总投资等数值均为计划数和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六)本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的供需情况、未来市场的消化潜力、公司当前的市场地位、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分析而确定的。由于行业发展较快,在本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客户需求增长放缓、客户导入不及预期、市场开拓滞后、行业产能过剩等市场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产生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支出,对公司各年度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完工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并且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所处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本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则前述折旧摊销和费用等将对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跟进项目各环节进展,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把控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议案三: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