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鉴证报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8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目 录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1-3 |
| 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 1-3 |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88号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致尚科技为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致尚科技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致尚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致尚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致尚科技《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致尚科技关于适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788号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亚亚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徐凯 | |
| 2026年6月30日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22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66元。截至2023年7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17.0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5,692,067.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预计投资金额 |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 | 40,703.32 | 40,085.95 |
| 2 |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 25,489.77 | 25,489.77 |
| 3 | 5G 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994.49 | 21,729.90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030.25 | 15,912.21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00.00 | 27,000.00 |
| 6 | 现金收购子公司 | 13,000.00 | 13,000.00 |
| 7 | 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8,029.47 | 18,029.47 |
| 合计 | 162,247.30 | 161,247.30 | |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注2: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 零部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7月7日,同意公司对“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注3: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29.47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建设“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因和置换情况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29.47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建设“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