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延长决议有效期情况
2025 年7 月2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目化学”)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九目化学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九目化学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事宜,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九目化学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 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将九目化学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经九目化 学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九目化学 通过北交所审核,则该等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同时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九目化学本次发行上市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若九目化学已于上述授权期限内通过北交所审核,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二、风险提示
1、九目化学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 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九目化学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