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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导读: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5月14日 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59号),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募 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0,297,748.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91,702,205.6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6]32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 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7月3日,本次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存放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费、承销费后,保荐机构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存放

厦门路维光电高 世代高精度掩膜

版生产基地项目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分

厦门路维光

电有限公司

0.00

厦门路维光电高

世代高精度掩膜

版生产基地项目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

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

772,000,000.00

限公司

支行

兴业银行股 厦门江头支 份有限公司

厦门路维光电高 世代高精度掩膜 版生产基地项目

电有限公司 厦门路维光

0.00

中国农业银 公司厦门同 行股份有限

厦门路维光电高 世代高精度掩膜

版生产基地项目

厦门路维光 电有限公司

0.00

安支行

兴业银行股

深圳华侨城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

337070100100735716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借款 121,482,954.47

限公司

支行

中信银行股

深圳华侨城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

8110301012400884096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000.00

限公司

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以 下合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二作为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92910510510000,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专户余额 为0 万元。甲方一将根据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 期)项目实施计划向本专户存入募集资金累计不超过25,000.0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二)三方监管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301013100883800,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专户余额为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三方监管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以 下合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二作为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9210100117178888,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专户

余额为0 万元。甲方一将根据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项目实施计划向本专户存入募集资金累计不超过22,200.0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三方监管协议四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以 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二作为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390001040666899,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专户余 额为0 万元。甲方一将根据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 期)项目实施计划向本专户存入募集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0.0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二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三方监管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7070100100735716 ,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专户余额为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六)三方监管协议六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301012400884096,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专户余额为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