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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导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思看科 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看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进出口业务涉及外汇结算,主要采用美元、欧元 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 品或组合,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 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为2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 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 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 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 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 的交易操作,外汇衍生品的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 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 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 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 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 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采取以 下风险控制措施:

1、以谨慎、稳健为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 同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持续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相关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促进财务稳健。

2、合理安排外汇资产与负债,以保证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时与公司实际外 汇收支相匹配,进而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降低流动性风险。

3、在选择交易对方时将审慎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信用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审慎审查相关合约条款等内容,降低履约风险。

4、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流程规定,并 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相关岗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与 实操经验;同时对于内部管理、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等亦有具体规定。公司及子 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严格

履行相关程序,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降低操作风险。

5、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降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在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 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需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同时,提请 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 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超 郭 阳

董超

郭阳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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