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3,38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20.39%。美尔雅集团被冻结股份数量29,115,6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9.67%,占公司总股本的8.09%
●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40,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29,115,6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37.36%,占公司总股本的8.09%,累计被质押的股份4,551,9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5.8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2,702,79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3.47%,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共4,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两批次于2026年7月6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进行司法拍卖。并于2026年7月7日10时结束拍卖。公司经查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本次司法拍卖标因在规定时间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美尔雅集团 | 19,840,000 | 27.03% | 5.51% | 否 | 2026年7月3日 | 2029年7月2日 | 德清县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19,840,000 | 27.03% | 5.51% | - | - |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美尔雅集团 | 73,388,738 | 20.39% | 29,115,697 | 0 | 39.67% | 8.09% |
| 郑继平 | 4,551,900 | 1.26% | 0 | 2,702,792 | 59.38% | 0.75% |
| 合计 | 77,940,638 | 21.65% | 29,115,697 | 2,702,792 | 40.82% | 8.84% |
本次冻结系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依据(2026)浙0521民初4432号民事裁定书作出保全措施,执行案号为(2026)浙0521执保2110号,本次案件申请人为德清华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冻结系诉讼保全措施,不属于案件实体处理结果,更不属于最终执行措施。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涉及控股股东与相关方之间的民事纠纷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司法冻结系诉讼保全措施,不属于终局执行措施,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