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告编号:2026-025证券代码:400204 证券简称:柏龙3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后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
| 股数(股)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股本比例 | ||||
| 陈伟雄 | 合计持有股份 | 84,367,025 | 15.68% | 0 | 0% | 2026年5月7日 | 执行法院裁定 |
| 其中:无限售股份 | 84,367,025 | 15.68% | 0 | 0% |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
| 宜春市宜阳新区鸿祥禄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84,367,025 | 15.68% | 2026年5月7日 | 执行法院裁定 |
| 其中:无限售股份 | 0 | 0% | 84,367,025 | 15.68% | |||
| 0 | 0% | ||||||
|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售股份 |
2026年5月7日,鸿祥禄通过竞得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6日10时至2026年5月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陈伟雄持有的ST柏堡龙(证券代码:400204)84367025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据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52执恢3号之一,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0 时至2026 年 5 月 7 日 10 时,公司原控股股东陈伟雄因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其所持有的ST 柏堡龙(证券代码:400204)84,367,025股股票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并被宜春市宜阳新区鸿祥禄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以人民币6,681,869元的竞得。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宜春市宜阳新区鸿祥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合伙类型 | 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宜春市冠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2年3月29日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166号宜春市商务中心9层1单元909室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00MA7LNB7N7Y |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宜春市宜阳新区鸿祥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所持公司股份需要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股票限制出售的相关规定。
宜春市宜阳新区鸿祥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同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法律顾意见书及财务顾问报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