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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药发3:关于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导读: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案号: (2026)苏05 破申20 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6 年5 月8 日,债权人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区三分公司向 本院申请对债务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务人江苏吴中医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进入预重整。

本院认为,债务人系退市公司,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

在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 理人的监督;

(五)如实向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 信息,就预重整方案做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六)不得清偿债务,但为企业继续营业、维持其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 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 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 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 司与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 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 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 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 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 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 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尚不代表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预 重整进程,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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