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来 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东方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东来技 术2025 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2022 年11 月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公司于2024 年1 月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21.9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截至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295,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155%,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从而造成本次权益分 派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应当进行差异化权益 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因此,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东来技术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本申请出具日前一交易日的数据测算,截至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总股 本120,478,800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4,819,152 股,以此为基数 预计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数115,659,648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按0.26600 元(含 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65,466.36800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价: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 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总股本 =(115,659,648 × 0.26600) ÷ 120,478,800 approx 0.25536 元/股(保留 5 位小]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6 月23 日的收盘价26.78000 元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 div(1+ 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 )=(26.78000-0.26600) div(1+0) approx 26.51 元/股(保留 2 位小数)]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6.78000-0.25536) div(1+0) approx 26.52 元/股(保留 2]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div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26.51-]
(26.52 | ÷26.51 ≈0.04 %) ,小于1%
综上,公司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6 月23 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 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4%,在1%以下,因此公司累计 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次差异化分红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以申请日前一日(即2026 年6 月23 日)的收盘价26.78000 元/股计算,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