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龙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标的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66,833,141股股份。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为1,314,749,167股,蓝润发展持股数量为280,547,362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占蓝润发展当前所持股份比例为
23.8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08%。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所持公司26,777,062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以下简称“前次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司法拍卖尚未开始。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所持公司股份另有66,833,141股将被司法拍卖(以下简称“本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时间 | 拍卖人 | 拍卖平台 |
|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6,833,141 | 23.82% | 5.08% | 否 | 2026年08月13日18时至2026年08月14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 | 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淘宝网 |
注:1、本次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为前期已冻结的股份;
2、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7月13日)。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280,547,36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21.34%。若前次司法拍卖的26,777,062股股份及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全部成交并过户登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280,547,362股减少至186,937,15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将由21.34%降至14.22%。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16,317,8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8.85%。若前次司法拍卖的26,777,062股股份及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全部成交并过户登记,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将由116,317,816股减少至22,707,6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8.85%降至
1.73%。
3、蓝润发展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蓝润发展融资融券账户不超过8,276,644股股份进行处置卖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6)。本公告中所计算的比例均以2026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因2026年
月10日是“龙大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公司总股本将随“龙大转债”转股而变化。故蓝润发展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随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情况及总股本的变化而变化。
、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
个月内不可交易,竞买人6个月内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该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拍卖通知书【(2026)川
执1555号】;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
执1555号之一】。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