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建光电:公司章程修订表(2026年7月)
章程修订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0日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1 | 第六条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肆仟玖佰壹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伍元(¥549,113,825.00)。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肆仟陆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玖元(¥546,975,829)。 |
| 2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49,113,82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46,975,8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