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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导读:宁波精达: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资金8,200 万元(含)~16,4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6.32 元/股。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 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5)。

二、取得《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宁波分 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4760 万元 整,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贷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贷款 合同约定为准。在《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 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或公司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不再满足浦发宁波分行授信要 求,或公司发生未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债务,浦发宁波分行有权单方面撤销本贷款承诺 函项下的贷款承诺。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数量以公司的实际回 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贷款之外,本次回购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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