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海能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海能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6 年7 月10 日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0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财务总监康继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36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641,505,752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4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621,933,5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98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3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72,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3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9,572,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627,62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61%; 反对13,094,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2%;弃权 7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2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69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47%;反对13,094,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6.9033%;弃权7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 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