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聚合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05166证券简称:聚合顺公告编号:
2026-046转债代码:111003转债简称:聚合转债转债代码:
111020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的规定,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或“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530,600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494,970张,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14,4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6.00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6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36.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9,7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5.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4.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763,120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616,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3,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00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24.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3,37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3.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331065920013000744548 | 19,764.00 | 0.00 | 已注销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4.60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69.40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40万元,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
36.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46.7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9,626.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4.86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 577904384710006 | 0.43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高新支行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 | 3301041060002127722 | 17,774.20 | 204.09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1902945657 | 15,601.80 | 1,240.44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 | 3301041060002152431 | 993.75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大道支行 | 3301041060008157871 | 1,180.00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户,对公通知户 | |
| 合计 | 33,376.00 | 3,618.71 |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52万元,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09.48万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3.48万元,其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税款为24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411.6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9,959.44万元,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618.71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18.71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对“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
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
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同时将“年产
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附件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截至2026年
月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多投资
31.92万元,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将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19,594.60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3月11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55,819.15 | 19,594.60 | 19,594.60 | 2022年5月6日 | 2022年4月22日 |
合计
| 合计 | 55,819.15 | 19,594.60 | 19,594.60 |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156.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1.03万元,合计置换8,297.76万元,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 58,288.72 | 6,643.35 | 2,770.62 | 2024年9月18日 | 2024年9月6日 |
| 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 | 42,447.71 | 11,288.04 | 5,386.11 | 2024年9月19日 | 2024年9月6日 |
|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 633.48 | 141.03 | 141.03 | 2024年9月19日 | 2024年9月6日 |
| 合计 | 101,369.91 | 18,072.42 | 8,297.76 | ||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和附件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授权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
月
日使用部分“合顺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2026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的“合顺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度累计购买大额存单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未赎回相关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2025年度累计赎回大额存单9,000.00万元,产生的收益
12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2026年1-6月,公司累计购买
天通知存款7,050.00万元和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累计赎回7天通知存款5,870.00万元和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产生的收益5.27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鉴于协定存款为活期类现金管理存款产品,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支取使用资金,因此,协定存款本金处于动态流转状态,未单独计入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的核算范围。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产
万吨聚酰胺
新材料项目公司”已于2023年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8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4年
月销户。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部分设备效率提升,公司减少购置数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地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附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
月
日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9,594.6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626.5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2年度:19,626.522023年-2026年6月: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31.92 | [注] |
| 合计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31.92 | |||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共有3条生产线,其中3号线已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号线已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号线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6月 |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97.99% | 不适用 | 4,737.87 | 10,633.69 | 3,887.02 | 1,392.40 | 20,365.90 | 不适用 |
注: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33,166.5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959.4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503.8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6.75%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4年:10,098.682025年:11,737.772026年1-6月:8,122.9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变更前) |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 15,503.88 | 15,503.88 | 14,428.80 | 15,503.88 | 15,503.88 | 14,428.80 | 不适用 | 2026年12月 |
| 2 |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后) |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 ||||||||
| 3 | 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 | 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 | 17,662.64 | 17,662.64 | 15,530.64 | 17,662.64 | 17,662.64 | 15,530.64 | 不适用 | 2026年12月 |
| 合计 | 33,166.52 | 33,166.52 | 29,959.44 | 33,166.52 | 33,166.52 | 29,959.4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6月 | ||||
| 1 |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4年7月26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2026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 | 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 生产建设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钱塘区 | 15,503.88 | 15,503.88 | 2,036.49 | 14,428.80 | 93.07 | 2026年12月 | [注] | 不适用 | 否 | 2025年6月27日 | 2025年7月14日 |
| 合计 | 15,503.88 | 15,503.88 | 2,036.49 | 14,428.80 | 93.07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鉴于公司尼龙6切片产能的快速增长及未来两年自有新产能的持续释放,继续扩产尼龙6切片的紧迫性已降低;同时,考虑到该产品下游需求环境存在波动,而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尼龙66等高附加值产品与新兴应用的结合展现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更强的抗风险优势。因此,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适度收缩原尼龙6切片产能建设,转而优先保障共聚尼龙、尼龙66切片及改性尼龙切片等更具市场潜力的高端产品产能布局,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经济效益,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优化后,变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本次 |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 调整后,新项目在公司原有产品品类上增加了新的尼龙材料品种,其生产工艺与设备配置要求更趋多样化,相应需采购的设备品类有所增加。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选型、定制、订购、运输及安装调试环节的工作量及复杂性均有所提升。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后续运行的稳定性,公司将“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