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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导读:拓荆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尚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97%股份、上海 泰纳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无锡宽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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